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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政办〔2018〕12号 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城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5-10 10:12:21  点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山城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59

山城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9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88号)要求,更好地发挥交通运输助推脱贫攻坚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支撑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2018年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二)发展目标。

——“建好”农村公路。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管好”农村公路。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制定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农村公路产权清晰,设置符合规定的乡村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县乡道标志标牌、标线、里程碑设置完善。农村公路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日常养护管理规范,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路肩干净整洁,杂草修剪到位,边沟畅通,路面技术状况指数逐年上升。宜林路段绿化成林,缺株苗木及时补栽。

——“运营好”农村公路。建制村通客车达到100%,建成覆盖区、乡、村三级的农村客运网络。

二、重点任务

(一)建好农村公路,助力脱贫攻坚。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按照保障畅通的要求,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危桥,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建设管理单位要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

(二)管好农村公路,提高保障能力。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力度,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垃圾杂物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

(三)护好农村公路,巩固建设成果。全面落实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对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 

继续保持“文明示范路”创建成果,逐年创建一定规模的“美丽乡村路”,逐步提高公路通达深度,把建、管、养落到实处,实现农村公路有发展、有提高,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农村公路工作新局面。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相关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本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各项工作。区政府成立区长为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措施有力。区政府将根据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任务和工作进度,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四好农村路”工作予以奖补。

(二)开展示范创建,带动全面提升。各乡镇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扎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把示范创建活动作为重要抓手,通过点上突破、以点带面,实现农村公路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2018年山城区所有县、乡、村道达到省级“四好农村路”标准、创建2个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被评为“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的,区政府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争取到的省、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补助资金,根据任务完成情况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拨付到相关单位。

(三)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牵涉面广、任务量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协调、密切配合,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1.区交通局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做好牵头协调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牵头做好农村道路的建设、养护、维修、运营工作,科学实施“路宅分家、路田分家”工作。

2.区发改委要加强政策研究和规划指导,督促指导做好立项审批工作。

3.区财政局要落实农村公路财政补助资金,指导监督农村公路各项资金合理使用。

4.区国土中心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

5.区水利局要牵头组织对道路两侧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对道路两侧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维护提升。

6.区林业局、园林处要积极争取林业绿化项目,对道路两侧进行高标准绿化。

7.区人社局要积极争取公益性岗位,努力实现对农村道路日常清扫保洁管理全覆盖。

8.区住建局要牵头做好农村公路两侧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建立农村垃圾清运处置长效机制。

9.区扶贫办要积极谋划争取扶贫项目,全面提升贫困村道路两侧路域环境整治。

10.区环卫处要高标准作好相关路段清扫保洁工作。

11.区农业局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协助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12.各相关乡镇和相关街道办事处是实施“四好农村路”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组织乡村两级建立完善路域环境管理机制,组建乡村监管员、护路员队伍。

13.区督查局、“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各乡镇办“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的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经验总结交流工作,指导帮助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落实资金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区政府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要求,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所需资金,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以及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农村公路养护需求。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乡村道路日常养护。要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创建示范乡(镇)工作顺利实施。

(五)加强督查指导、确保任务落实。区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区督查局、“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作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督导。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大投入、加快进度、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完成。对“四好农村路”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附件:山城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山城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白树民(区长)

副 组 长:王建平(副区长)

    :隋 鹏(区政府办副主任)

冯金喜(区交通局局长)

吴晓山(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局长)

     赵龙泉(区发改委主任)

     陈波军(区财政局局长)

     李梅霞(区人社局局长)

     任光明(区住建局局长)

     千福利(区园林处处长)

     郭建华(区环卫处处长)

     田红军(区农业局局长)

     郭江华(区林业局局长)

       刘志磊(区水利局局长)

     吴  奎(区国土中心副主任)

     张建科(区扶贫办主任)

     孙爱国 (鹿楼乡乡长)

          赵海涛 (石林镇镇长)

          窦桂斌(山城办主任)

     李振军(长风办主任)

          李改琴(汤河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冯金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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