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山城区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29日
山城区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
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和《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发〔2017〕9号)要求,全面落实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各项工作,结合《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百城提质〔2018〕1号)、《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鹤发〔2018〕6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鹤政办〔2018〕1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与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双修”统筹结合,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文明城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按照山城区“1161”总体布局,围绕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重点做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公厕革命、城市“四治”,实施一大批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的民生工程,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解决好老百姓“出行难、停车难、入厕难、就医难、入学难”等实际问题,使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特色产业加快集聚,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城市规划提标、建设提质、管理提优、产业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规划体系,深化城市设计。围绕“一河四区一小镇”空间布局,全面改善提升城区人居环境质量,以开展“城市双修”为抓手,以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为重点,编制完成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城区改造提升规划和城区城市设计。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总体设计、各类专项规划的修编完善,12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加快开展城市总体设计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责任单位:规划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处)
(二)解决突出短板,科学谋划项目。要严格依据规划,本着补短板、强功能、增效能、提品质的原则,按照硬件与软件相统一、地上与地下相统一、宜居与宜业相统一的要求,围绕2018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主要工作目标,科学谋划一批民生项目。2018年4月底前,要按照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方针和原则,做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谋划及审查,将通过审查的项目信息准确、完整地录入“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省级项目库动态管理,根据入库项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更新有关资料,有效掌握项目运作情况,为项目实施提供准确依据。根据上报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及时充实新的项目,保证库内项目资源满足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的需要。2018年11月底之前做好2019年度的项目谋划工作。(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直有关单位)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
1. 改善城市道路环境,提高交通出行效率。优化城区路网结构,加强城市道路与干线公路的有效衔接,加快打通红四巷等“断头路”、“卡脖路”打通工程。(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规划局、市政管理处、各乡镇办)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5%以上,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交通局)加强慢行道建设,有条件的道路实行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分离。加快道路交叉口渠化整治和停车场建设,有效解决城市公共停车位问题,百辆汽车公共停车泊位不低于13个,新增公共停车泊位数不低于350个,具备条件的城区主干道要全部完成渠化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处,配合单位:交警大队)结合“达标街道”建设,积极实施缆线入地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60%以上主次干道和40%背街小巷弱电入地,实施改造的背街小巷全部实现缆线入地,同步开展强电入地。(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处,配合单位:供电公司、各通信公司、铁塔公司)
2. 加快城市修补步伐,实现城市有机更新。按照“街面整洁、立面清爽、地下通畅、空气清新”的原则,做好老城区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的联动整治工作,大力推进环境净化、绿化亮化、立面整治和供暖供气、雨污水管网及强弱电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高标准改造提升一批老旧街区和背街小巷。2018年4月底前制定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的联动整治工作方案。2018年底前,完成背街小巷和示范街区的整改工作任务,完成奔流街以南、红旗街以北、前进北路以西、山城路以东区域内的整改工作;制定老旧建筑维护加固措施,完成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分类处置。(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规划局、民政局、文体旅局、卫计委、市政管理处、园林处、供电公司、各通信公司、铁塔公司)2018年底前,完成红旗街、奔流街、长风路等3条主干道沿线标识景观的规划建设和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完成广告牌匾、街道立面改造等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各乡镇办)
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深入挖掘老旧街区文化价值,以修旧如旧、修古复古为原则实施修复,打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传承优秀文化,延续历史文脉。2018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历史建筑的公布确定、挂牌和建档工作,积极探索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工作,采取区别于文物建筑的保护方式,在保持历史建筑的外观、风貌等特征基础上,合理利用,丰富业态,活化功能,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责任单位:规划局、文体旅局、各乡镇办)2018年底前,完成尚书府广场等历史文化精品特色街区建设。(责任单位:惠民公司、长风办)
3. 深化城市生态修复,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河堤生态修复、城市防洪排涝、水体联通等项目建设,形成生态型循环水系。按照因地制宜、适宜适度原则,稳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旧城改造、积水点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项目,要全面实施海绵化改造,面积要达到建成区的10%以上,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三年行动,加快实施内涝积水点整治,2018年底消除80%以上的易涝点。积极创建绿色城市、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校园,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对被破坏的山体水体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园林绿化建设,积极创建园林城镇、园林单位(小区)、绿化达标公园(广场、道路),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完善街头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按照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绿地率达到35.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5平方米的标准,2018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生态修复方案。(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办)
4. 大力实施厕所革命,提升环卫保洁水平。按照沿主要街道服务半径不大于300m,一般道路服务半径不大于500m,滨河公园服务半径不大于800m的要求,加快城市公厕建设。公厕选址困难的区域应利用沿街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或商业用房改建公厕或在城市绿化带内选址建设公厕,完成建成区新建公厕任务。城市车站、公园、广场、商业区、风景名胜区域的公厕,要按照Ι类的标准进行改造,沿城市主要干道的公厕要基本达到Ⅱ类标准,其他一律不低于Ⅲ类标准,2018年全区要完成30%的公厕改造。加快推进垃圾收运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巩固提升道路扬尘治理效果。(责任单位:住建局、环卫处、规划局、爱卫办、文体旅局、园林处)
5.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开展节水城市创建。应在城区公园、车站、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设置不少于20个直饮水点。加快推动节水工作,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按规划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2018年底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目标;加快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低于11%,公共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5%以上。鼓励开展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加快再生水配套管网建设,2018年底再生水利用率分别不低于25%。健全节水制度建设,普及节水器具设施,完善水资源利用循环,积极开展节水型小区、单位、校区创建,全面落实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目标。(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处,水利局、水务集团、各乡镇办)
6. 完善热力燃气设施,强化民生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大城市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城市新建小区、单位和完成改造的城中村、棚户区,要同步配套集中供热管网及设施。积极向城边村、城郊村延伸,让更多居民享受到集中供热。要以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和其他清洁能源的集中供热方式,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水平,2018年底新增集中供热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要统筹完善燃气管网和储配设施,推进高压管道、高压球罐、液化天然气储气站等多种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提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努力保障城镇居民正常供气。(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盾安公司、天伦燃气公司、供电公司)
7. 完善宽带网络设施,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强化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持续优化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覆盖,加快推进窄带物联网(NB-IoT)部署应用。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住宅区宽带网络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提升新建住宅项目光纤到户设施备案率,进一步规范住宅区宽带接入服务。严格执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推进商业楼宇等建筑的光纤网络建设。深入开展千兆示范区建设,大幅提高城乡家庭用户宽带接入能力。(牵头单位:科信委,配合单位:铁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四)保障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功能
1. 强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全面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增加优质教育供给总量。按照初中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0米,小学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的标准,与服务人口规模相适应,扩大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大班额”问题,完成扩充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项目。根据学龄前儿童就近就地入园需求,做好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工作。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民办教育,满足基础教育需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规划局)
2. 健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民健康保障水平。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示范区。以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区为目标,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优先发展区办医院。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2018年打造结核病示范门诊,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任务。居民社区应设置社区门诊,满足群众就近就医看病需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设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和配套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任务。(牵头单位:卫计委、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3. 统筹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满足公众身心发展需求。进一步改善图书馆、文化馆设施条件,推进街道、社区、乡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梯次清晰的文化设施网络,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确保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常态化、有效化。遵照《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求,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两场三馆)建设。构建城市15分钟健身圈,不断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体系,新建居住区符合国家规定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动城区大型体育场馆、专业比赛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围绕生态功能区、公共绿地、城市公园等公共休闲场所,规划建设枫岭体育公园、较大规模的自行车骑行道、健身步道,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健身需求。(牵头单位: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配合单位:住建局、规划局)
4. 落实社区公共服务各项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将物业管理纳入城乡治理体系,新建小区水电气暖专业经营设施全部移交专业单位管理服务,老旧小区依托城市更新或改造对水电气暖专业经营设施进行改造后移交。新建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城中村改造安置区、新型农村社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国有企业家属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达到100%。要成功创建2个以上市级物业服务(居住物业)示范项目;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比例达到40%,在3个以上住宅小区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试点工作。(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5. 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健全以就业、社保等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统领各项业务,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五)强化产城融合,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推进特色商业街区生活服务能力升级。加快商业综合体建设和精品商业街培育,强化业态模式创新、线上线下联动、时尚元素融入、体验价值创造,建设成为商业创新策源地。推进历史文化、休闲旅游、绿色生态等资源丰富的特色商业区,强化整体开发、科学布局和历史古迹保护利用,强化商旅文创深度融合、营利性与公益性项目联动,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城市名片。结合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推动批发市场向产业链上游的设计研发、个性定制、检验检测、资金结算和下游的集中采购、物流配送延伸,提升对整个产业链的要素资源整合能力。(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商务局、文体旅局)
(六)加快特色小镇培育,引领乡镇科学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新发展理念,突出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塑造风貌、彰显特色的建设导向,坚持以乡镇现有产业为基础、政府引领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建设产业特色鲜明、风貌特点突出、服务功能和基础设施完善的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特色小城镇。从今年起,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石林镇建设为具有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体育康养、创新创业、美丽宜居等特色小城镇,使其成为特色经济繁荣、服务功能完善、环境美丽宜居、体制机制创新、建筑风貌协调、具有示范意义的中原名镇(乡),以此影响带动全区乡村振兴和文明建设。(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石林镇、发改委、财政局、文体旅局)
四、城市管理
(一)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在全区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重点围绕“治乱梳堵”,推动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综合整治违规违法车辆上路行驶、违章占道等突出问题。加强对非机动车辆违规行驶、乱停乱放的管理,深入实施电动自行车、代步车等非目录车辆的整治。深化科技信息技术应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车流管控力度。要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及城市居民文明交通意识,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018年底前,红旗街、山城路建设为“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完成非目录管理代步车辆集中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交警大队,责任单位:文明办、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交通局、市政管理处)
(二)推进市容卫生整治,美化城市整体形象。强化环境卫生治理,不断创新环卫保洁模式,集中解决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各类市场、城中村等重点部位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等突出问题。强化市容市貌治理,加大沿街“四乱”整治力度,推进违规违章私搭乱建的拆除,实施临街立面提档升级,扮靓重点街道,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强化占道经营治理,实施“退路进店”,加快建设、转移、重组、提升专业市场,切实解决城区“脏乱差”问题,全面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2018年底前完成城区沿街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简称“双违”)的拆除工作和建成区棚户区改造任务,主次干道完成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集中整治任务,城区完成达标街区任务。(牵头单位: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爱卫办、文明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住建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局)
(三)强力推进污染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继续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强化控煤、降尘、治污、管车力度。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扎实开展城市清洁行动。进一步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启动初期雨水设施规划建设,探索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建成区内全面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基本完成城市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和排污口整治工作,建成规范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牵头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住建局、爱卫办)
(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打造便民服务通道,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能,积极推行“减证便民”,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办)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加快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8年底建设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责任单位:督查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五、推进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多部门参与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职能。健全完善独立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办公机构,做到“办公人员、办公经费、办公场所”三到位,保证统筹指挥系统有效运转,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区直相关部门、乡(镇)办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要求,于2018年4月底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工作成效。要加强对百城提质工作指导,定期开展观摩和业务培训,创新工作思路,激发工作热情,提升责任单位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加快建立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组织机构和推进机制,按照重点任务要求,完善规划体系,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大对责任单位专项规划的指导审查力度,加快专项规划编制速度,保证编制质量。建立完善监管、考评、奖惩机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不断提高百城建设工作效率,确保发挥最大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三)创新融资模式,提升融资能力。要建立完善投融资体系,依法规范融资。利用好各类产业基金,充分发挥省级各类基金作用。创新和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改制进行市场化融资,有效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信贷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积极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更好地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创造良好融资环境,提高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项目建设基金、土地出让收益等资金向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倾斜。要认真研究中央政策,积极探索投融资新路径。要在2018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资金综合平衡方案,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盘活资源,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实现投入和还款来源的平衡,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
(四)加强督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围绕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观摩,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开展考核考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评定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建立奖惩机制,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中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及个人,要积极进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不能积极完成承担任务的责任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约谈、问责。
附件:山城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 件
山城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白树民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王德才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建强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建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庞云堂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学亮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
汪 洋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鹏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光明 区住建局局长
赵龙泉 区发改委主任
王爱兵 区统计局局长
陈波军 区财政局局长
杨慧娴 区商务局局长
马振锋 区科信委副主任
李梅霞 区人社局局长
吕 珂 区教育局局长
秦志杰 区卫计委主任
袁恒民 区文体旅局局长
霍林河 区民政局局长
李善锋 区环保局局长
张志新 区市政管理处处长
千福利 区园林处处长
郭建华 区环卫处处长
田 军 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郭江华 区林业局局长
刘志磊 区水利局局长
冯金喜 区交通局局长
万卫国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李成伟 区爱卫办主任
潘承晓 区工商分局局长
蒋志峰 区国税局局长
王红海 区地税局局长
吴 奎 区国土中心副主任
郭濮安 区规划局局长
姚玉洲 区食药监局局长
姜源远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志勇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吴鸿宝 区惠民公司董事长
孙爱国 鹿楼乡乡长
赵海涛 石林镇镇长
冯振家 红旗办主任
窦桂斌 山城办主任
李振军 长风办主任
李改琴 汤河办主任
王海福 鹿楼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任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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