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skindefaultimagesa1.jpg
/images/skindefaultimagesa2.jpg
/skin/default/images/a3.jpg
/skin/default/images/a4.jpg

简介

时间:2015-07-24 10:51:54  点击次数:

 山城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创建法治山城为主线,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开展,不断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区司法局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连续多年被省、市、区表彰为先进单位。2011年山城区被表彰为全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区。






上一篇:返回列表

下一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