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鹤壁伟强陶瓷原料有限公司
扩建年产60万吨陶瓷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21日。
电话:0392-6862369
通讯地址: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中段(458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建设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扩建年产60万吨陶瓷原料项目 |
山城区石林陶瓷产业集聚区 |
鹤壁伟强陶瓷原料有限公司 |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拆除原有生产线,新建1座生产车间,建设1条陶瓷原料生产线。生产设备:喂料机、破碎机、振动筛、输送皮带等。环保设施:集气罩、除尘器等环保设施。 |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粉尘,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和车辆运输扬尘。破碎筛分过程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粉尘通过设置封闭车间及喷水抑尘措施减少粉尘的排放量,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厂区地面硬化,设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尘。通过处理后,含尘废气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须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仅为员工洗漱废水,旱厕全部用作周边耕地肥田,无废水外排;本项目建设对项目区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员工生活垃圾及沉淀池底泥。除尘器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沉淀池底泥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除尘器风机等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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