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skindefaultimagesa1.jpg
/images/skindefaultimagesa2.jpg
/skin/default/images/a3.jpg
/skin/default/images/a4.jpg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双公示公开 >> 行政许可

关于拟对鹤壁市腾辉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7-12-18 16:33:41  点击次数:

 

关于拟对鹤壁市腾辉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71218-20171224 日。

    电话:0392-6862369

通讯地址: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中段(458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鹤壁市腾辉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料项目

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西石林村北侧

鹤壁市腾辉建材有限公司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鹤壁市腾辉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715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注册地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西石林村北。企业拟投资3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石料项目主要产品骨料、石粉。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闪粉工段产生的粉尘,物料堆放、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项目建设原料库、成品库,生产车间封闭,在原料库、成品库内和破碎车间的进出料口安装雾化喷头,各车间、设备间的传送带密封,对进出厂道路硬化、洒水车定期洒水等除尘措施,运输皮带安装有全封闭皮带罩,同时在各产尘点布置集气罩收集粉尘。项目采取袋式除尘器处理破碎、筛分粉尘,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15m高度排放限值(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治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沉淀后综合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水循环利用。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振动筛、破碎机和风机等设备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在8090dB(A)之间,在采取加强车间隔声、加装消音器、对设备基座进行加固及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车辆冲洗沉淀池底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机制砂销售。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冲洗沉淀泥饼定期清理外售。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实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上一篇:行政许可

下一篇:鹤壁绿亿宜兴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00万平方米仿古建材项目受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