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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时间:2015-07-24 10:45:49  点击次数: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行政、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和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文印收发、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和离退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和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向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工作动态;负责信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二)接访科
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访;负责综合分析来访情况;负责对来访中涉法案件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对来访中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接待集体来访,协调有关单位妥善处理赴京、到省、来市的集体上访;负责分析集体上访情况,排查不安定因素,做好超前工作。
(三)复查复核科
负责信访复查、复核事项的受理和调查取证工作,研究提出复查、复核意见并监督执行。
(四)催办查办科
    负责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及局自立案件的立案、催查、审理和结案工作;负责督促监察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部门对转办、交办信访问题的处理。

主要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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