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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时间:2015-07-24 10:56:38  点击次数: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

(二)负责辖区内拖拉机的牌证办理和检、审验。

(三)负责推广新型农机具和农机化新技术。

(四)负责对辖区内农机手进行培训。

(五)做好“三夏”、“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农机维修工的培训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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