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4月,山城区监察局成立,1993年5月,根据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经市纪委、区委同意,山城区监察局与中共山城区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目前区纪委监察局内设职能机构主要有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纪检信访室、纠风办、廉自办、效能室(优化办)、案管室、审理室、执法室等。
上一篇:返回列表
下一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