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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时间:2015-07-24 17:14:30  点击次数: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政策性文件,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工业经济运行中主要生产要素的年度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我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核准国家、省、市和区规划内与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和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 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提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支持企业发展有关资金的政策建议。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信息、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负责全区重点工业项目的统计、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协助管理国家、省、市在鹤山建设的重点工业项目,研究提出促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四)根据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区金属镁产业等产业的发展壮大和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规划电子信息产业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指导产业推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监测分析全区产业集聚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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