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财政局是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为财政全供单位。主要负责山城区本级预算、决算草案,负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负责本级预算外资金管理、监督、监察工作,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政府采购工作、农税农业专项资金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财政局的前身是山城区会计科,1987年2月建立区级财政后,当年六月成立了山城区财政局。
上一篇:返回列表
下一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